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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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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琪朗灯饰厂有限公司年产灯具500万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西区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8-25 分享:


  根据中山市琪朗灯饰厂有限公司年产灯具500万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安合路敬业街20号403室,邮编:528401

  联系电话:0760-8861339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琪朗灯饰厂有限公司年产灯具500万个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西区街道

建设单位

中山市琪朗灯饰厂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扩建后总用地面积76327.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7425.9平方米,主要从事灯具的生产,年产灯具500万个,其中吊灯100万个、护眼灯400万个(除油陶化前处理面积285100平方米、喷粉面积1379200平方米、喷漆面积17200平方米)。

环评机构

中山市紫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处理:除尘、喷漆、喷粉、烘干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整体密闭及设备接管等方式收集后,采用一套“水帘柜(喷漆房配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通过喷粉柜管道收集+“旋风除尘+二级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处理:生产废水定期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处理:采取隔音、减振、降噪措施。
4、固废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