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星具(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杯350万件、塑料盖2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9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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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星具(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杯350万件、塑料盖200万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大涌镇岐霭街岐霭二巷2号一楼之三 |
建设单位 | 星具(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星具(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项目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涌边祥和街87号首层第1卡之一。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30万元,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一次性塑杯、一次性打包餐盒、一次性打包碗的生产,年生产一次性塑杯1000万个、一次性打包餐盒400万个、一次性打包碗350万个。原有项目于2022年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星具(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沙)环建表[2022]4号),尚未投产。由于发展需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后,原环评及中(沙)环建表[2022]4号批复相关内容不再建设实施。 星具(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杯350万件、塑料盖200万件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岐霭街岐霭二巷2号一楼之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杯、塑料盖的生产,年生产塑料杯350万件、塑料盖200万件。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物 (1)注塑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破碎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烘料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3)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4)项目采取相应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27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底座、减震垫措施,墙体隔声,室外声源采取底座防震、减震垫、消声器、隔声罩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等。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物、废模具等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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