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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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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坦洲镇物流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9-02 分享:


  根据坦洲镇物流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86219001

  传 真:0760-8621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坦洲镇物流北路道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永一村、永二村(物流北路起点接界狮北路,终点接环洲东北路)

建设单位

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坦洲镇物流北路道路建设工程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永一村、永二村,设计起点接界狮北路,设计终点接环洲东北路,路线大致呈西南-东北走向。中心位置:起点(113度 27分 36.196秒,22度 17分 44.605秒)终点(113度 27分 52.373秒,22度 18分14.971秒)起点(113度 27分 55.679秒,22度 18分 19.019秒)终点(113度 28分 13.339秒,22度 18分 34.029秒),本项目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道路长度约1815米(扣除坦洲大道交叉口),桩号范围为(K0-000~K1+970.583),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标准,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物流北路,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98725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6.987253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
项目施工期约6个月(2026年10月至2027年3月),项目不设临时施工生活营地、拌合站、预制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工程,无临时占地,不设取土场、弃土场。项目挖填总量为18.8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11.5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7.22万立方米,挖方利用5.05万立方米,借方2.17万立方米(其中土方2.14万立方米、石方0.03万立方米),借方全部外购,余方总量为6.54万立方米,余方(废弃土石方)运送至符合相关环保规定的消纳场所。

环评机构

广州逸仙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
项目施工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及沥青烟。
施工期间拟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防尘措施;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帆布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加强施工道路清扫、洒水降尘措施,出施工场地车辆均需进行冲洗;沥青在交通流量小时间段进行铺设,选择合适的天气,规范沥青铺设操作等,降低废气影响。
2、水污染物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居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泥浆、涉水桥涵施工废水、雨水径流等。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场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外排。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桥涵施工围堰基坑废水抽至岸上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洒水沉降。雨水地表径流经临时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沿线涉及水体施工的河流主要为下界涌,施工区域通过围堰与水体隔离,正常情况下围堰施工对水体的影响不大。报告表预测分析,项目在事故状态下围堰废水泄漏外排瞬时进入下界涌的情况下,会短暂影响水体的水质。根据预测结果,按照最不利影响情况分析得出围堰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SS在进入下界涌后,在施工下游段10m处浓度最大,为72.5mg/L,SS本底值为23mg/L,则围堰坍塌SS的贡献值为49.5mg/L;随着泄漏距离的增加,SS浓度逐渐降低,因此对下界涌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作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用低噪音机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方、隔油池废渣、沉砂池沉淀池的沉渣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弃方、沉砂池沉淀池沉渣运送至符合相关环保规定的消纳场所;隔油池废渣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活动对植被破坏、土壤侵蚀造成水土流失、桥梁施工对水体的扰动等。
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及时进行表土压实;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对开挖面以及材料堆场进行适当的遮盖;桥涵施工时落实围挡措施,规范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避免施工废水的泄漏;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做好道路附近绿化恢复工作。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物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采取以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影响可接受。
2、水污染物
项目营运期水污染物主要为雨期地表径流,拟采取以下措施:定期清理雨水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从而保证雨水排水系统疏通。
3、噪声
报告表设置了声专题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
声专题选取2027年(近期)、2033年(中期)和2041年(远期)为特征年份进行噪声预测评价。
根据声专题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地面1段项目远期夜间4a类标准的达标距项目机动车道边线最大距离为30m,近期、中期、远期(30m范围外)噪声均能满足4a类昼间、夜间标准;近期、中期、远期噪声均能满足2类区昼间、夜间标准。地面2段项目远期夜间4a类标准的达标距项目机动车道边线最大距离为20m,近期、中期、远期(20m范围外)噪声均能满足4a类昼间、夜间标准;近期、中期、远期噪声均能满足3类区昼间、夜间标准;桥梁段项目远期夜间4a类标准的达标距项目机动车道边线最大距离为30m,近期、中期、远期(30m范围外)噪声均能满足4a类昼间、夜间标准;近期、中期、远期噪声均能满足2类区昼间、夜间标准。
根据对现状敏感点的预测结果,朗诗新城一期,远期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夜间1-21层存在超标,最大超标量5dB(A);朗诗新城二期,远期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夜间1-21层存在超标,最大超标量4dB(A);朗诗新城配套的幼儿园,远期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1-4层存在超标,最大超标量8dB(A);永一村、永二村(八队)、永二村(十队)远期昼间、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应的声环境标准限值要求。
建设单位拟对朗诗新城配套的幼儿园、朗诗新城一期、朗诗新城二期面向本道路一侧建筑安装通风隔声窗减少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敏感点室内噪声预测值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要求。建设单位需同时预留经费,用于后期跟踪监测和噪声污染防治。对于道路沿线的规划敏感点,由规划敏感点的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采取合适的降噪方案,确保规划敏感点建成后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等文件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运输车辆散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行人丢弃的垃圾等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环境风险影响主要为车辆运输过程中易燃易爆品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化学品(特别是挥发性有毒有害物品)或油品的泄漏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道路运营管理,通过径流收集处理系统、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放口闸门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化学品泄漏事故等风险事故进行防范;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等。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