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吉荣塑料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0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35号,邮编:52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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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吉荣塑料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0万件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头镇东旭路45号厂房之一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吉荣塑料电器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拟投资600万元从厂区一和厂区二的原地址搬迁至中山市南头镇东旭路45号厂房之一,用地面积为17290.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147.89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家用电器塑料配件的生产,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1000万件。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公告;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