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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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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山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应用镜头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中山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6-09-11 分享:


  根据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应用镜头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215室,邮编:528437

  联系电话:0760-89938760、89893993(服务窗口)

  传 真:0760-8829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应用镜头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街道沿江东二路6号

建设单位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应用镜头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项目总投资81103.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用地面积49467.45平方米,建筑面积214600平方米,主要从事光学镜头、模组的生产,年产光学镜头8000万个、摄像模组2500万套、IPC镜头模组333.59万个、双摄AF模组72.83万个、3D深度双目相机模组23.71万个。

环评机构

中山市鑫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近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远期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