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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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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润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外壳500万件、盖板12000万件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6-09-23 分享:


  根据中山市润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外壳500万件、盖板1200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润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外壳500万件、盖板12000万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罗琛路18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润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扩建项目仅增加产品的产能,新能源汽车电池外壳新增500万件/年,盖板新增12000万件/年,其中盖板含塑料配件,塑料配件产能360吨/年。

环评机构

广东英凡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扩建项目烘料、注塑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下料废气经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扩建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增加3181.54t/a,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新增气浮除油工艺,其中除油废液经气浮除油工艺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不变。
4、一般固废、危废产生量有所增加:铜件外购,取消抛光工序,不产生抛光废液;除油废液收集后经气浮除油工艺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排入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厂。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