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越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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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越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神湾镇神溪村神湾大道南141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越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于中山市神湾镇神溪村神湾大道南141号。用地面积2890平方米,建筑面积2890米。主要从事石膏砌块、透水砖、石膏基固化剂、干混砂浆、预处理原状脱硫石膏的生产,年生产石膏砌块2.56万块、透水砖2.9万块、石膏基固化剂43万吨、干混砂浆15万吨、预处理原状脱硫石膏47.5万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