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诺磁磁业有限公司年产磁铁2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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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诺磁磁业有限公司年产磁铁25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古镇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诺磁磁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磁铁的生产,年产磁铁25吨。 |
环评机构 | 东莞市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物 1)注塑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烘干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模具维修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3)项目涉及VOC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 4)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2、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45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设备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拟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合理布局车间,室外环保设备及通风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夜间不生产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原料包装废物(磁颗粒)、废模具等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沾有机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废乳化液包装物、废乳化液、含乳化液金属边角料、废活性炭等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