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丰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30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服务大厅,邮编:52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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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丰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300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坦背村坦背东二马路30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丰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年生产生物质颗粒30000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雅信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东升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破碎、粉碎、造粒工序废气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汇入“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G1),卸料、投料、输送和原料堆放工序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G2),车辆运输废气经喷雾降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设置厂房布局,减少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