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阜)环查扣字【2020】00105号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阜沙分局) | 中山市和兴食品有限公司 | 利用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 | 文号:中(阜)环查扣字[2020]00105号 日期:220年9月25日 | 2020-9-25至2020-10-10 | 食品高速打浆机4台、蒸箱4台、打米机1台、蒸汽机8台 |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文号:中(阜)环解查扣字[2020]00107号;日期:对该厂被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自2020年9月28日起全部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