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181天,其中优为91天,良为75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1天,达标天数166天,达标率为91.7%,较去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在珠三角排名第4位,全省第11位。PM10、PM2.5和NO2的平均浓度分别为42、29和29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55%、9.38%和9.38%;臭氧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36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48%;SO2的平均浓度为8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1.1%;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毫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67%。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指数(3.38)比去年同期下降8.89%。空气质量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