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184天,其中优为88天,良为71天,轻度污染20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1天,达标天数159天,达标率为86.4%,较去年同期上升7.1个百分点。在珠三角排名第4位,全省第15位。PM10、PM2.5和NO2的平均浓度分别为40、27和29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1.1%、10.0%和14.71%;臭氧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80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2%;SO2的平均浓度为8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0%;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毫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67%。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指数(3.56)比去年同期下降9.41%。空气质量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