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其中优为42天,良为42天,轻度污染6天,达标天数84天,达标率为93.3%,较去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在珠三角排名第4位,全省第16位。PM10、PM2.5和NO2的平均浓度分别为48、35和39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88%、下降7.89%和下降2.5%;臭氧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2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11%;SO2的平均浓度为7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2.22%;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5毫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指数(3.87)比去年同期下降4.68%。空气质量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