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1天,其中优为73天,良为15天,轻度污染3天,达标天数88天,达标率为96.7%,较去年同期上升5.5个百分点。在珠三角排名第2位,全省第6位。PM10、PM2.5和NO2的平均浓度分别为26、15和19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1.21%、下降21.05%和上升5.56%;臭氧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5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33%;SO2的平均浓度为4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42.86%;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8毫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11%。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指数(2.27)比去年同期比下降17.15%。空气质量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