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城市空气质量季报与排名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7年第四季度)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8-01-11 分享:

一、第四季度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 2017年第四季度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环境空气质量

综合污染指数

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最大日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日均浓度达标率(%

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最大日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日均浓度达标率(%

指数

省排名

10

34

83

93.5

52

108

100

4.45

20

11

46

83

93.3

67

116

100

5.33

20

12

81

107

74.2

59

131

100

5.97

19

第四

季度

46

 

107

 

87.0

67

 

131

 

100

 

5.28

 

20

 

二、    空气质量状况

(一)      总体情况

2017年第四季度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2天,其中空气质量优16天,良44天,轻度污染29天,中度污染3天,,未出现重度污染以上情况。第四季度中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5.2%,其中优占17.4%,良占47.8%;超标天数比例为34.8%。与去年同期相比,中山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有所下降,降幅为21.8%

  

 

1 第四季度全市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第四季度全市首要污染物(AQI>50)为臭氧占28天,占比为36.8%;首要污染物(AQI>50)为PM2.524天,占比为31.6%;首要污染物(AQI>50)为NO223天,占比为30.3%;首要污染物(AQI>50)为PM101天,占比为1.3%

 

 

 

 

 

2 第四季度全市首要污染物分布

(二)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按AQI(空气质量指数)6项指标评价

(一)按AQI(空气质量指数)6项指标评价

本季度城市空气例行监测六个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各种污染物监测结果评价采用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降尘采用省推荐标准8/平方公里·30天进行评价,季平均值采用年平均值标准进行评价。

 1、二氧化硫

本季度二氧化硫城市日均值范围在5-28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季平均值为1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27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有92天,达标率达到100 %

 2、二氧化氮

本季度二氧化氮城市日均值范围在14-122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季平均值为5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04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30,达标天数有83天,达标率达到90.2%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本季度可吸入颗粒物城市日均值范围在15-131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季平均值为6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14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有92天,达标率达到100.0%

 4、细颗粒物(PM2.5

本季度细颗粒物监测日均值范围在11-107微克/立方米之间,季平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87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34,达标天数有80天,达标率达到87.0%

 5、臭氧

本季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范围为11-253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86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16,达标天数有70天,达标率达到 76.1%

 6、一氧化碳

本季度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范围在0.6-1.5毫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3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有92天,达标率达到100 %

7、降尘

本季度各测点降尘月均值范围在4.75-5.17/平方公里?30天之间,全市降尘季平均值为4.91/平方公里?30天,优于省推荐标准,空气质量良好。与去年同期(5.49/平方公里?30天)下降了10.6%

1          2017年第四季度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单位: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毫克/立方米;降尘:吨/平方公里?30天)

监测项目

季均值

年均值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日平均浓度值相应百分位数浓度

日均值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达到标准

 等级

季度是否达标

超标倍数

达标天数

达标率

季均值与去年同期对比变幅(%

质量分指数

 

二氧化硫

14

60

27

15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92

100%

-12.5

0.23

 

二氧化氮

52

40

104

8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0.30

83

90.2%

10.6

1.30

 

可吸入颗粒物(PM10)

67

70

114

15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92

100%

13.6

0.96

 

细颗粒物(PM2.5)

47

35

87

75

GB3095-2012二级标准

0.34

80

87.0%

14.6

1.34

 

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

——

——

186

16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0.16

70

76.1%

29.2

1.16

一氧化碳

——

——

1.3

4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92

100%

-7.1

0.32

降尘

4.91

8

——

——

省推荐标准

——

——

100%

-10.6%

——

合计

——

——

——

——

——

——

——

——

——

——

5.31

从上表可知,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6个污染因子计算本季度大气综合质量指数为5.316个污染物的质量分指数由大到小排序为细颗粒物(1.34)二氧化氮 (1.30)>>臭氧(1.16)>可吸入颗粒物(PM10)(0.96)>一氧化碳(0.32) >二氧化硫(0.23)。细颗粒物(1.34)。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细颗粒物、二氧化氮、臭氧超过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优于省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