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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气质量季报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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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第二季度)

信息来源: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8-07-12 分享:

一、第二季度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 2018年第二季度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环境空气质量

综合污染指数

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最大日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日均浓度达标率(%

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最大日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日均浓度达标率(%

指数

省排名

4

 30

 50

 100

 53

 113

 100

4.21

12

5

 18

 31

 100

 29

 48

 100

3.89

11

6

 17

 47

 100

 28

 73

 100

3.71

11

第二季度

 21

 50

 100

 37

 113

 100

 3.03

 7

二、空气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第二季度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54天,良27天,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1天,未出现严重污染以上情况。第二季度中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0%,其中优占59.3%,良占29.7%;超标天数比例为11.0%。与去年同期相比,中山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有所上升,升幅为6.5%。

图1 第二季度全市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第二季度全市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八小时(O3),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83.8%,其次分别是二氧化氮(NO2)、PM10、PM2.5,分别占8.1%、5.4%、2.7%。

图2 第二季度全市首要污染物分布

 

(二)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按AQI(空气质量指数)6项指标评价

(一)按AQI(空气质量指数)6项指标评价

本季度城市空气例行监测六个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各种污染物监测结果评价采用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降尘采用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30天进行评价,季平均值采用年平均值标准进行评价。

1、二氧化硫

本季度二氧化硫城市日均值范围在4-20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季平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5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

2、二氧化氮

本季度二氧化氮城市日均值范围在5-59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季平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48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本季度可吸入颗粒物城市日均值范围在13-113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季平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72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0%。

4、细颗粒物(PM2.5)

本季度细颗粒物监测日均值范围在6-50微克/立方米之间,季平均值为2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46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5、臭氧

本季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范围为24-31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64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3,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81天,达标率达到 89.0%。

6、一氧化碳

本季度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范围在0.4-1.1毫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0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

7、降尘

本季度各测点降尘月均值范围在4.08-4.38吨/平方公里?30天之间,全市降尘季平均值为4.23吨/平方公里?30天,优于省推荐标准,空气质量良好。与去年同期(4.97吨/平方公里?30天)下降了14.9%。

1          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单位: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毫克/立方米;降尘:吨/平方公里?30天) 

监测项目 

季均值 

年均值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日平均浓度值相应百分位数浓度 

日均值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达到标准等级 

季度是否达标 

超标倍数 

达标天数 

达标率 

季均值与去年同期对比变幅(% 

质量分指数 

  

二氧化硫 

8 

60 

15 

15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91 

100% 

0.0

0.13

  

二氧化氮 

20

40 

48 

80 

超出GB3095-2012二级标准 

 

—— 

91 

100.0% 

-20.0 

0.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38 

70 

70 

15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91 

100% 

2.7 

0.54 

  

细颗粒物(PM2.5) 

21 

35 

46 

75 

超出GB3095-2012二级标准 

 

—— 

91 

100.0% 

-8.7 

0.6

  

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 

—— 

—— 

164

16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0.03 

81 

90.1% 

-0.13 

1.03 

一氧化碳 

—— 

—— 

1.0 

4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91 

100% 

0.0

0.25 

合计 

—— 

—— 

—— 

—— 

—— 

—— 

—— 

—— 

—— 

—— 

3.05 

从上表可知,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6个污染因子计算本季度大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05,7个污染物的质量分指数由大到小排序为臭氧(1.03)>细颗粒物(0.6)>可吸入颗粒物(PM10)(0.54)>降尘(0.53)>二氧化氮 (0.5)>一氧化碳(0.25) >二氧化硫(0.13)。最大质量指数为臭氧(1.03)。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超过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优于省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