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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气质量季报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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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6年第一季度)

信息来源: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6-04-18 分享:

一、第四季度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    2016年第一季度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环境空气

综合质量指数

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最大日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日均浓度达标率(%

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最大日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日均浓度达标率(%

指数

珠三角九市排名

1

33 58 100 48 105 100 3.74 7

2月

28 51 100 47 96 100 3.42 6

3月

36 94 96.8 54 143 100 4.43 6

第一季度

33 94 98.9 50 143 100 3.90

7

 

二、简要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其中空气质量优35天,良53天,轻度污染2天,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第一季度中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7.8%,其中优占38.9%,良占58.9%;超标天数比例为2.2%。与去年同期相比,中山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有所上升,升幅为8.9%

 

1 第一季度全市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第一季度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首要空气污染物

       第一季度全市主要空气污染物为二氧化氮(NO2),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58.2%,其次为PM10占比21.8%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14.5%,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5.45%

 

 2 第四季度全市首要污染物分布

(三)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及变化情况

1、按AQI(空气质量指数)6项指标评价

本季度城市空气例行监测六个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各种污染物监测结果评价采用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季平均值采用年平均值标准进行评价。

 1)二氧化硫

本季度二氧化硫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5-25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季平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23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

 2)二氧化氮

本季度二氧化氮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5-89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季平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73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0.05,达标天数有90天,达标率达到98.9%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本季度可吸入颗粒物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7-143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季平均值为5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98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有90天,达标率达到100.0%

 4)细颗粒物(PM2.5

本季度细颗粒物监测日均值范围在10-94微克/立方米之间,季平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50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有90天,达标率达到98.9%

 5)臭氧

本季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范围为6-176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96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 100.0%

 6)一氧化碳

本季度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范围在0.7-1.9毫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6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