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现将中山市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如下:
2019年,中山市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的年均值及相应的日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但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达到省推荐标准。
1、二氧化硫
2019年中山市二氧化硫日均值范围在2-17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2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5天,达标天数365天,达标率达到100 %。
2、二氧化氮
2019年中山市二氧化氮日均值范围在3-118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85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6。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5天,达标天数355天,达标率为97.3 %。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9年中山市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范围在9-145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年平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9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5天,达标天数365天,达标率达到100 %。
4、细颗粒物(PM2.5)
2019年中山市细颗粒物日均值范围在4-111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6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5天,达标天数359天,达标率达到98.4%。
5、臭氧
2019年中山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范围为3-29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97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23。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5天,达标天数299天,达标率达到81.9%。
6、一氧化碳
2019年中山市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范围在0.4-1.9毫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2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5天,达标天数365天,达标率达到100 %。
7、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19~206之间,全市监测有效天数为365天。空气质量为优的有160天,占43.8%;良为128天,占35.1%;轻度污染为53天,占14.5%;中度污染为21天,占5.8%;重度污染为3天,占0.8%。2019年中山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占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