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现将中山市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如下:
2020年,中山市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的年均值及相应的日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达到省推荐标准。
1、二氧化硫
2020年中山市二氧化硫日均值范围在2-16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2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6天,达标天数366天,达标率达到100 %。
2、二氧化氮
2020年中山市二氧化氮日均值范围在4-96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64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6天,达标天数362天,达标率为98.9 %。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20年中山市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范围在4-124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年平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80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6天,达标天数366天,达标率达到100%。
4、细颗粒物(PM2.5)
2020年中山市细颗粒物日均值范围在2-82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46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6天,达标天数365天,达标率达到99.7%。
5、臭氧
2020年中山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范围为3-263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54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6天,达标天数333天,达标率达到91.0%。
6、一氧化碳
2020年中山市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范围在0.4-1.1毫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0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6天,达标天数366天,达标率达到100 %。
7、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16~198之间,全市监测有效天数为366天,空气质量为优的有211天,占57.7%;良为119天,占32.5%;轻度污染为28天,占7.7%;中度污染为8天,占2.2%。2020年中山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占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