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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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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第二季度)

信息来源: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8-07-12 分享:

一、第二季度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表1 2018年第二季度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月  份

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环境空气质量

综合污染指数

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最大日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日均浓度达标率(%)

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最大日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日均浓度达标率(%)

指数

省排名

4月

 30

 50

 100

 53

 113

 100

4.21

12

5月

 18

 31

 100

 29

 48

 100

3.89

11

6月

 17

 47

 100

 28

 73

 100

3.71

11

第二季度

 21

 50

 100

 37

 113

 100

 3.03

 7

二、空气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第二季度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54天,良27天,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1天,未出现严重污染以上情况。第二季度中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0%,其中优占59.3%,良占29.7%;超标天数比例为11.0%。与去年同期相比,中山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有所上升,升幅为6.5%。

图1 第二季度全市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第二季度全市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八小时(O3),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83.8%,其次分别是二氧化氮(NO2)、PM10、PM2.5,分别占8.1%、5.4%、2.7%。

图2 第二季度全市首要污染物分布

 

(二)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按AQI(空气质量指数)6项指标评价

(一)按AQI(空气质量指数)6项指标评价

本季度城市空气例行监测六个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各种污染物监测结果评价采用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降尘采用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30天进行评价,季平均值采用年平均值标准进行评价。

1、二氧化硫

本季度二氧化硫城市日均值范围在4-20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季平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5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

2、二氧化氮

本季度二氧化氮城市日均值范围在5-59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季平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48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本季度可吸入颗粒物城市日均值范围在13-113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季平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72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0%。

4、细颗粒物(PM2.5)

本季度细颗粒物监测日均值范围在6-50微克/立方米之间,季平均值为2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46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5、臭氧

本季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范围为24-31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64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3,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81天,达标率达到 89.0%。

6、一氧化碳

本季度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范围在0.4-1.1毫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0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效监测天数91天,达标天数有91天,达标率达到100 %。

7、降尘

本季度各测点降尘月均值范围在4.08-4.38吨/平方公里?30天之间,全市降尘季平均值为4.23吨/平方公里?30天,优于省推荐标准,空气质量良好。与去年同期(4.97吨/平方公里?30天)下降了14.9%。

表1          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单位: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毫克/立方米;降尘:吨/平方公里?30天) 

监测项目 

季均值 

年均值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日平均浓度值相应百分位数浓度 

日均值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达到标准等级 

季度是否达标 

超标倍数 

达标天数 

达标率 

季均值与去年同期对比变幅(%) 

质量分指数 

  

二氧化硫 

8 

60 

15 

15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是 

—— 

91 

100% 

0.0

0.13

  

二氧化氮 

20

40 

48 

80 

超出GB3095-2012二级标准 

是 

—— 

91 

100.0% 

-20.0 

0.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38 

70 

70 

15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是 

—— 

91 

100% 

2.7 

0.54 

  

细颗粒物(PM2.5) 

21 

35 

46 

75 

超出GB3095-2012二级标准 

是 

—— 

91 

100.0% 

-8.7 

0.6

  

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 

—— 

—— 

164

160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否 

0.03 

81 

90.1% 

-0.13 

1.03 

一氧化碳 

—— 

—— 

1.0 

4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是 

—— 

91 

100% 

0.0

0.25 

合计 

—— 

—— 

—— 

—— 

—— 

—— 

—— 

—— 

—— 

—— 

3.05 

从上表可知,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6个污染因子计算本季度大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05,7个污染物的质量分指数由大到小排序为臭氧(1.03)>细颗粒物(0.6)>可吸入颗粒物(PM10)(0.54)>降尘(0.53)>二氧化氮 (0.5)>一氧化碳(0.25) >二氧化硫(0.13)。最大质量指数为臭氧(1.03)。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超过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优于省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