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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会

信息来源:本网 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发布日期:2024-06-27 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我市制定出台了《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省内首部地级市出台的固废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对促进中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新要求、新规定,2024年5月8日上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条例》宣贯会,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方式对《条例》及配套文件进行解读,覆盖各镇街生态环境部门、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单位,线下参训人员400余人,线上直播观看人次达2000多人次。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罗丹主持。

  

   

  图 《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会现场

  宣贯会邀请了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工程师袁素芬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袁素芬主要从《条例》的制定背景及目的、主要内容、亮点与实施等三个方面开展解读,并在污染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为企业“划重点”,帮助参会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条例》内容。

  

   

  图2 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工程师-袁素芬作《条例》解读

  随后,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梁素敏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分类管理办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办法》《中山市委托他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主体资格与技术能力核实工作指引》《中山市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包装指南》《中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指南》等配套文件进行解读。梁素敏围绕对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差异化管理、电子转移联单运行教程、如何核准工业固体废物受托方经营范围、危废规范化包装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管理等重点内容作主要讲解,帮助管理人员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图3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梁素敏作《条例》配套文件解读

  《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体系,是我市落实固废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培训活动,推动工业企业落实条例要求,切实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