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日期 | 事件情况 |
1 | 5月14日 | 上午10时,位于南区西环二路的月山涌发现不明油污带,面积约300平方米。事发后,我局及南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联合沙溪生态环境分局、水利所积极处置,迅速开展清污处置和水质监测工作,在河面上设置2道吸油栏,阻止河涌表面浮油排入邻近的岐江河,并投放大量吸油毡吸附水面油污,经持续处置,5月15日下午,河道污染带得到了全面的清理处置,岐江河水质未见异常。 |
2 | 8月23日 | 中山复盛机电有限公司废物储存仓库于18时30分起火,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燃烧物质为手套、纸皮及氰化物废弃桶。接报后,我局环境应急小组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与消防、公安、安监、交警等部门一同现场处置。事件中无人员被困和伤亡。经消防部门扑救,火灾于20时40分全部扑灭。消防废水经及时围堵,并将现场消防废水抽集至废水储存罐,并陆续转运至企业的事故应急池作进一步处理,经监测,附近内河涌未检测到特征污染物,未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
3 | 9月28日 | 西区翠景道旁的空地发现有黑色废液,部分废液经地面流入空地旁的鱼塘中.我局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应对处置,委托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对现场积存的黑色废液原液、受污染土壤污泥、鱼塘污染废水进行转移处理,现场污染物清理完成后,对受污染区域铺洒石灰,中和受污染土壤酸性后再用泥土覆盖,恢复原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黑色废液原液采样,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检测。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结果及公安部门的侦查结果,对事件的肇事方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4 | 11月2日 | 中山市三德门业有限公司,位于东升镇兆隆社区镇南工业区内。该公司员工今天上午九点零五分发现配套的喷漆废气治理设施起火燃烧,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浓黄烟,厂方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十分钟后扑灭,无人员伤亡。我局立即责令该公司停产检修,并查明起火原因,继续跟进企业检修情况,并已责令需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才可恢复生产。事故中,并没有造成次生环境污染。 |
5 | 12月19日 | 位于三角镇的中山市华锋电镀有限公司(下称华锋公司)发生一起氯气泄漏的安全生产事故。接到相关信息后,我局迅速组织三角镇生态环境分局到达现场协助处置。杜敏局长接报后亲自到达华锋公司参与处置,并组织监测队伍对事发地点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华锋公司物料储罐装卸物料时,将物料装错,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氯气,氯气扩散到旁边车间,造成车间内操作人员中毒。立即封堵厂区雨水排放口,消防废水截留后排入企业应急池中,再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由于此次氯气泄漏量不大,经多个部门及时处置,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经现场监测,事发地点厂界外并未检出氯气等有害气体,事故对周边空气污染处于可控范围。 |
6 | 12月19日 | 位于小榄镇的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一个车间发生火灾的安全生产事故。接到相关信息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小榄分局到达现场协助处置。发生火灾的车间内存放有酸和水性涂料,没有存放有毒有害物料。事发后立即关闭设在厂区的截流阀,将消防废水直接泵至中山市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集管,进入中山市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经检查该公司厂界外的污水管网,没有发现消防水流入情况。经过多个部门处置,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事故中,并没有造成次生环境污染。 |
7 | 12月27日 | 位于东升镇东成路新胜冲二厂房发生火灾。接到相关信息后,我局及东升生态环境分局应急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协助处置,并组织监测队伍对事发地点周边空气质量及下水道废水进行监测。上午11时,明火已被扑灭。现场有2人因吸入浓烟送院,其余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大约为1000平方米。起火企业主要生产海绵制品。经现场监测,在火灾事故现场周边废气检测出来污染物浓度较低,未超出相关参考限值。事故中,并没有造成次生环境污染。 |
8 | 12月27日 | 位于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健康花城往华佗山方向桥上有一辆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泄露物为环氧树脂,泄露量约2吨。事故发生后,火炬开发区交警及时进行现场封锁,火炬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指挥相关负责人对泄露物进行堵截,防止污染物扩散,并使用木糠进行吸附回收,经核查未发现河涌污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