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形成《中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度)》,该名单正式公布后,我局执法部门将对该批企业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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