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的函
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
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中山市2021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工信〔2021〕106号),你司属2021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
2023年3月28日,专家组对你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根据现场评估验收情况,认为你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据查,中山市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3月21日对你司外排废水进行执法监测,检测结果出现超标情况。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未达到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要求,我局对你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作出“不通过”的决定。你司须纳入下一轮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