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鸿达洗水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的函
中山市鸿达洗水有限公司:
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中山市2022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工信〔2022〕66号),你司属2022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
2023年3月28日,专家组对你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根据现场评估验收情况,认为你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取得一定效益,但未达到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要求。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作出“不通过”的决定。
据了解,你司位于中山市沙溪镇下朗工业区的生产场所已纳入“工改”范围,你司2023年5月底停止生产,并承诺2023年6月底前完成生产场所拆除清场,现址不再从事生产经营。若你司按期完成拆除清场,不再继续生产,可取消你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若不能完成对应承诺,须纳入下一轮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