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正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的函
中山市正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中山市2022年第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工信〔2022〕316号)规定,你司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023年10月,你司向我局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报告审核期间,多次向你司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反馈修改意见。2024年1月11日,我局组织技术评估单位对你司开展现场走访,了解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你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较差,未按《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6年第87号)标准,客观合理评价相关定量评价指标内容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经研究,我局对你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作出“不通过”的决定,你司须纳入下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