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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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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正台达化工(中山)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内容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综合科发布日期:2021-04-27 分享:

台达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中山市2021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工信〔2021〕106号)的要求,你司因“大气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被列入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名单。经核实,你司于2020年2月11日因“排放废水中总磷超规定限值”被我局作出行政处罚,现将你司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原因更正为“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请你司根据更正后的纳入原因提出针对性清洁生产方案。

  此函。

  附件: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中山市2021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