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危险废物规范化
管理工作简报
总第一期 二○一一年第一期 中山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认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工作
保障人民健康宜居环境
为保障人民健康宜居环境,依照《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2011]70号)、《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1]558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粤环函〔2011〕818号)的要求,我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工作。制定《中山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规范化管理工作QQ群,认真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做好下一步规范化企业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