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4年第四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
为加强中山市2014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管理,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3]1208号)的要求,市监测站于2014年10至12月份开展了中山市2014年第四季度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各国控企业监测结果见附表1、2、3、4。
附表1:中山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监督性监测信息汇总表(2014年第四季度)
附表2:中山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气)监督性监测信息汇总表(2014年第四季度)
附表3:中山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水厂)监督性监测信息汇总表(2014年第四季度)
附表4:中山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重金属)监督性监测信息汇总表(2014年第四季度)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