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5年第一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
为加强中山市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管理,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3]1208号)的要求,市监测站于2015年1至3月份开展了中山市2015年第一季度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各国控企业监测结果见附表1、2、3、4(附件点击右键另存打开)。
附表1:2015年第1季度(废水、畜禽养殖、危险废物)污染源监测数据
附表2:2015年第1季度国控企业废气监测数据
附表3:2015年第1季度污水厂污染源监测数据
附表4:2015年第1季度重金属污染源监测数据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