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人防+技防”模式精准执法,查处中山市某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6万元,并通过挂牌督办地方政府开展综合整治。
一、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17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中山市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位于印染工业区内,主要接收企业废水进行处理后集中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两台在线监测废水采样泵,一用一备,其中备用水泵未通电,在用水泵进水管阀门关闭,导致无法抽水至在线监测仪器监测。现场比对监测正常,但规范化排放口的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
二、查处情况
针对该司涉嫌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2021年7月13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2019年修订版)》(中环规字〔2019〕2号)“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通用规定类” 第十九条裁量标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司下达《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二)由于该公司还存在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启动对属地政府的挂牌督办,督促采取综合措施对类似问题开展整治,三角镇全面开展印染行业清理整治,对涉在线监控设施排污企业开展专项执法,专项执法共出动检查人员66人次,检查印染企业29家,对4家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三角镇以这次挂牌督办为契机,推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
三、案件启示
一是与专家联动检查。在线监控设施专业性较强,需要联合专家进行现场检查,通过专家经验,指导对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深入“体检”,本次执法检查中查获的主要违法事实是在专家现场指导下发现的。
二是快速控制现场。这次检查不打招呼,兵分三路分别控制好在线监控房、规范化排放口和废水处理设施,一路执法人员联合环境监测人员对规范化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一路执法人员联合在线监控专家对在线监控房进行全面检查,一路执法人员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以及废水排放管道进行全面核查。
三是借助视频监控。目前在线监控设备违法形式隐蔽,本案中问题阀门安装在在线监控房内,站房内正好装有视频监控,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对案件情况进一步查清取证。
案件经办人姓名: 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