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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8批215件举报件

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21-09-15 分享:

  9月1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18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15件(来电77件,来信138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9件(河源、阳江各3件,深圳、梅州、湛江、揭阳各2件,广州、韶关、中山、清远、潮州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由高到低分别是大气84件(占39.1%)、噪声56件(占26.0%)、水49件(占22.8%)、固废38件(占17.7%)、农业农村24件(占11.2%)、生态破坏23件(占10.7%)、其他23件(占10.7%)、土壤7件(占3.3%)、核与辐射4件(占1.9%)、海洋1件(占0.5%)。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0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直部门;按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由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6件,梅州24件,深圳21件,揭阳18件,阳江14件,湛江9件,汕头、佛山各8件,韶关、东莞、潮州各7件,河源、中山、肇庆、清远各6件,珠海、惠州、云浮各5件,江门、茂名各4件,省自然资源厅1件。

  截至9月14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8批共2702件(来电1138件,来信156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236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至第11批共1326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598件、阶段性办结331件、未办结397件,责令整改1087家,立案处罚259家,立案侦查9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32人,约谈10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1批171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76件、阶段性办结52件、未办结43件,责令整改122家,立案处罚57家,行政拘留1人,约谈7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属地第18批转办案件第1-18批累计总数
来电来信合计其中重点件举报件数全省排名其中重点件
广州1630461507121
深圳813212173311
珠海32548197
汕头268110105
佛山358167415
韶关437147203
河源1563801512
梅州420242248222
惠州235150512
汕尾43215
东莞347130917
中山4261147625
江门31476167
阳江21214392138
湛江1892135815
茂名134104126
肇庆33668178
清远51611091115
潮州347187144
揭阳711182138714
云浮23552184
省直1127/7
总计77140217192738/243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