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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21批225件举报件

信息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21-09-19 分享:

  9月1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1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25件(来电69件,来信156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1件(中山4件,广州、汕尾各3件,佛山、肇庆各2件,珠海、汕头、韶关、惠州、阳江、潮州、揭阳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94件(占41.8%),水62件(占27.6%),噪声58件(占25.8%),生态破坏31件(占13.8%),固废30件(占13.3%),农业农村25件(占11.1%),其他17件(占7.6%),土壤12件(占5.3%),海洋9件(占4.0%),核与辐射1件(占0.4%)。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直部门。而按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由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6件,梅州19件,佛山14件,汕头、惠州各13件,东莞、中山、湛江各12件,肇庆、清远、揭阳各11件,深圳10件,阳江8件,云浮6件,韶关、河源、汕尾、茂名各5件,江门4件,珠海3件,潮州1件,省林业局1件。

  截至9月17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1批共3370件(来电1354件,来信2016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300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4批共1828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801件、阶段性办结442件、未办结585件,责令整改1427家,立案处罚329家,立案侦查10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33人,约谈133人,问责37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4批153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64件、阶段性办结32件、未办结57件,责令整改100家,立案处罚21家,约谈2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属地当日转办案件累计总数
来电来信合计

其中

重点件

举报

件数

全省

排名

其中

重点件

广州1531463688133
深圳2810208313
珠海123156209
汕头211131142109
佛山410142192422
韶关145158195
河源3251031414
梅州61319304222
惠州49131190520
汕尾235355218
东莞6612166820
中山12124175630
江门13492168
阳江26811161312
湛江5712161916
茂名325124126
肇庆47112881710
清远47111341115
潮州11196157
揭阳29111168717
云浮24666184
省直1128/7
总计69158227213410/307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