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六批群众举报件5件(来电1件,来信4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水1件、大气2件、噪声1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南朗街道1件、三角镇1件、古镇镇1件、市直部门2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