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一批群众举报件6件(来电1件,来信5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1件、大气3件、噪声1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火炬开发区1件、东区街道2件、小榄镇1件、市直部门2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