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四批群众举报件9件(来电3件,来信6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1件、大气4个、噪声1件、固废3个。其中,火炬开发区1个、东区街道1个、南朗街道2个、五桂山街道1件、小榄镇2件、三乡镇1个、港口镇1个。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