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8件(来电2件,来信6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1件、大气2件、噪声2件、固废2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中山港街道1件、民众街道1件、东区街道1件、坦洲镇2件、黄圃镇2件、三角镇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