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10件(来电2件,来信8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3件、大气3件、噪声2件、固废2件。其中,中山港街道2件、南朗街道1件、阜沙镇2件、坦洲镇2件、横栏镇1件、沙溪镇1件、小榄镇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