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六批群众举报件8件(来电5件,来信3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2件、大气4件、噪声1件、固废1件。其中,东区街道1件、南区街道1件、南朗街道1件、坦洲镇2件、横栏镇2件、小榄镇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