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三批群众举报件7件(来电0件,来信7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1件、大气4件、噪声1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黄圃镇4件、三乡镇1件、小榄镇1件、坦洲镇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