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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境质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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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山市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4-11-25 分享:
 

一、大气环境

2011年中山市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日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GB3095-1996)二级标准,降尘达到省推荐标准。与2010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值有所下降, PM10的年均值与去年持平,降尘的年均值有所上升。

1        二氧化硫

2011年中山市二氧化硫日均值范围在0.002-0.080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为0.021毫克/立方米,较去年(0.027毫克/立方米)有所下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   二氧化氮

2011年中山市二氧化氮日均值范围在0.007-0.100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较去年(0.040毫克/立方米)稍微下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1年中山市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范围在0.005-0.122毫克/立方米之间,

年均值为0.051毫克/立方米,与去年(0.051毫克/立方米)持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4   降尘

2011年中山市降尘月均值在4.94-6.14吨/平方公里·30天范围之间,年均值为5.55吨/平方公里·30天,较去年((5.54吨/平方公里·30天)有所上升,但仍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30天)。

5   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11年我市空气污染指数介于13~83之间,空气质量为优的有188天,占51.5%;良177天,占48.5%。空气质量为优时不报告首要污染物。2011年主要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

6   城市降水监测结果

2011年共采集降水样品154个,其中酸雨样品105个,酸雨频率为68.2%,比2010年上升了3.8个百分点,实测降水量4248.2毫米,其中酸雨量2795.1毫米,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65.8%。降水pH范围在4.85-6.68之间,全年降水pH均值5.35,低于5.6的酸雨界限,比去年上升了0.15个pH单位。酸雨pH均值为5.22,比去年上升了0.15个pH单位。

二、水环境

1       饮用水

2011年中山市两个饮用水水源地(全禄水厂、马大丰水厂)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各监测因子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为优。2011年全禄水厂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为0.15,与去年持平;马大丰水厂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为0.14,比去年下降了0.01。 

2       城市河流

城市河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11年石岐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属轻度污染级别。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均能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优。横门水道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 

与2010年相比,五条河流水质年度变化不大,石岐河、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水质有所好转,横门水道水质保持不变,鸡鸦水道水质有所下降。各河流断面中除南头渡口、白里口渡口污染指数均值有所上升,横栏六沙、中山港码头污染指数均值保持不变,其它断面均有所下降。石岐河的首要污染物是总磷,污染分担率排名靠前的项目还有氨氮、化学需氧量。

3、近岸海域

2011年中山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中山浅海渔场区和内伶仃岛自然保护区2个近岸海域功能区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

1       区域环境噪声

2011年中山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55.8dB(A),比2010年上升了0.5dB(A),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昼间标准。影响我市区域环境噪声的噪声源主要是生活和交通声源,分别占53.3%和38.3%,声级较高的是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其等效声级分别是61.6dB(A)、50.9dB(A)。

2       道路交通噪声

2011年我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68.0dB(A),比去年下降了0.9dB(A),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4a类区昼间标准,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的级别

3   功能区噪声

2011年全市各类功能区中1类区的昼间等效声级均值出现超标,超标量为0.7dB(A);其余各类功能区的昼间等效声级均值均达到相应标准,无超标现象;夜间等效声级均值出现超标的有4类区,超标量为1.2dB(A)。

四、排污状况

根据总量控制的初步核定,2011年中山市排污状况如下:

1  废气

2011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810.34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75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8229吨。

2  废水

2011年中山市废水排放总量为39673.7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9439.71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234.05万吨,分别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3.79%和76.21%。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9768吨,氨氮排放量为863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34600吨,氨氮排放量为5925吨

 3  固体废物

2011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2.75万吨。全年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为5.14万吨,比去年增加1.45%。2011年全市产生的医疗废物为0.14万吨,比去年上升1.39%,全部经过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99万吨,比去年减少了3.19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