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
2014年中山市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和臭氧的年平均浓度或特定的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达到省推荐标准。细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9。
1、二氧化硫
2014年中山市二氧化硫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4-60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1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39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4天,达标天数364天,达标率达到100 %。
2、二氧化氮
2014年中山市二氧化氮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4-105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77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4天,达标天数358天,达标率为 98.4 %。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4年中山市可吸入颗粒物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10-186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年平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23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2天,达标天数355天,达标率达到98.1 %。
4、细颗粒物(PM2.5)
2014年中山市细颗粒物监测日均值范围在6-140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79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9,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1天,达标天数332天,达标率达到92.0 %。
5、臭氧
2014年中山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范围为9-25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52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3天,达标天数333天,达标率达到91.7 %。
6、一氧化碳
2014年中山市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范围在0.6-2.4毫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7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4天,达标天数364天,达标率达到100 %。
7、 降尘
2014年中山市降尘月均值在4.51-7.46吨/平方公里·30天范围之间,年均值为5.72吨/平方公里·30天,较去年(5.56吨/平方公里·30天)有所上升,但仍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30天)。
8、 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1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18~187之间,全市监测有效天数为361天,空气质量为优的有145天,占40.2%;良159天,占44.0%;轻度污染51天,占14.1 %;中度污染6天,占1.7 %;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2014年中山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主要以PM2.5为主,占49.1%。
9、城市降水监测结果
2014年降水量为1560.3毫米,全年降水监测共采集降水样品122个,其中酸雨样品58个,酸雨频率为47.5%,比2013年上升了1.5个百分点。降水pH范围在4.22-6.69之间,全年降水pH均值5.30,低于5.6的酸雨界限,比去年上升了0.01个pH单位。酸雨pH均值为4.97,比去年上升了0.09个pH单位。
(二)水环境
1、饮用水
2014年中山市两个饮用水水源地(全禄水厂、马大丰水厂)水质每月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各监测因子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为优。
2、主要河流及水库
2014年石岐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属轻度污染级别,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氨氮和总磷。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和横门水道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为优。与2013年相比,石岐河、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和横门水道水质无明显变化。
2014年长江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营养状况处于中营养级别,水质状况优。
3、近岸海域
2014年中山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中山浅海渔场区和内伶仃岛自然保护区2个近岸海域功能区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1、区域环境噪声
2014年中山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57.6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60dB(A)),与2013年持平。影响我市区域环境噪声的噪声源主要是生活和交通声源,两者分别占全部测点噪声源总数的56.7%和35.4%。各类型噪声源中声级较高的是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其等效声级分别是67.7dB(A)和63.9dB(A)。2014年全市大部分面积处于50-65 dB(A)的等效声级范围内。
2、道路交通噪声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5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70dB(A)),比去年下降了2.0dB(A)。
(四)排污状况
根据2014年全市环境统计的初步核定数据,2014年中山市排污状况如下:
1、废气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874.1628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618.3吨(总量核定数);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2244.4吨(总量核定数)。
2、废水
2014年中山市废水排放总量为39881.275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8029.2972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1851.9785万吨,分别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0.13%和79.87%。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7453吨(总量核定数),氨氮排放量为546.1吨(总量核定数);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29159.5吨(总量核定数),氨氮排放量为4920.5吨(总量核定数)。
3、固体废物
2014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00.1849万吨。全年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为10.3万吨。2014年全市产生的医疗废物为0.3325万吨,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6.285万吨,全部经过无害化处理。
(排污状况数据来源于2014年环境统计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