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推进美丽中山建设。在2024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获评优秀,排名全省第5,比上一年度提升10个名次;是全省唯一荣获2024年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市级表现突出集体;治水工作获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华南督察局等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环保共性产业园建设、智慧环保建设、非现场监管执法等工作经验获各级部门认可。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锻造强有力生态环保铁军队伍。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到结对村(社区)开展调研、活动等138场次,发动党员干部参加活动2300人次,服务惠及群众数30000人次。
(二)坚持精准治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印发《中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持续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积极应对污染天气。2025年,中山市AQI达标率为91.5%,PM2.5年均浓度为19.6微克/立方米,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AQI达标率91.0%,PM2.5为20.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5(同比改善0.7%),在全省排名进步3位,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第15位、珠三角排第4位。
二是持续攻坚水环境质量改善。全面落实水污染治理任务,全市农污治理率由2021年中(治理前)的25%提升至目前的100%,累计完成7143家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完成率100%。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达标。全力推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建立健全美丽河湖保护建设工作机制,围绕建设“美丽河湖、生态河湖、经济河湖”目标,与各镇街共同推进市级美丽河湖建设。我市长江水库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三是持续增强净土防御力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积极推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监管;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有效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管,全力落实林长制,协助开展巡林工作。 ![]()
四是有序开展固体废物与辐射污染防治。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印发固体废物管理智能化设施安装指引,实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电子联单100%。开展全市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约400人次。
五是全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方案制定印发,新增建设13个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市控),实现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全覆盖,推进完成城市建成区噪声地图绘制。
(三)坚持系统观念,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
一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山建设。全面学习中央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省委关于美丽广东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深入系统思考美丽中山建设方向,组织市直部门汇总编制美丽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等,形成标志性成果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上报生态环境部参评。
二是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成年度“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估,举办2025年“国际无废日”活动等。首创发行“无废”主题绘本系列课程及研学路线获评国家级生态环境研学“精品课程”和“精品路线”,推动“无废文化”深入人心。
三是持续推动“双碳”工作。推进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中山赛区全过程碳中和碳排放核算以及抵消工作,落实十五运中山赛区碳排放抵消所需碳总量。鼓励光伏项目业主积极参与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备案及交易。举办“碳路先锋 绿动未来”主题活动等,倡导低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是重点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报道、讲好中山生态故事,共发布新闻报道超440篇次。结合六五环境日,举办系列生态品牌活动,全市首个生态文明体验馆正式开馆。探索“政校联动”,成功推动东凤镇西罟小学、迪茵公学获国际生态学校牌匾。
(四)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改革。制定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共明确17项具体改革举措及任务,全面部署落实中央、省市改革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环保共性产业园建设。推动全市环保共性产业园厂房建设约11万平方米。环保共性产业园作为我市治水成效之一,于2025年6月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栏目报道。
三是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全市筛查线索数量2267条,2025年共启动损害赔偿案件59宗,累计办理案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
四是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纳入年度披露名单的我市企业共524家,动态调整企业15家,应披露年度报告的企业509家,其中产生企业环境临时信息461条,披露率达到100%。
(五)坚持能力提升、全面筑牢高质量发展生态根基。
一是持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发挥市环委办指挥棒作用,印发《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发现及解决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进会,印发《中山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机制》。
二是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以“清单制+进度表”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跟踪,建立涵盖724个重点项目的服务台账,为项目提供“一对一”的环评审批服务。积极推动噪声、固废纳入排污许可工作,目前我市噪声、固废纳证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是持续提升环境监测与执法能力。持续扩充CMA资质能力,着力打造市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B级实验室,攻坚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开发。落实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开展全市执法设备共享。举行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技能比武,加强执法尖兵培训360人次。
(六)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监管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中珠前山河流域、中江顺跨界联合执法检查。排查新发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104家,已全部完成整治。新增114家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落实“综合查一次”机制,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工作,成立工作组针对性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开展问题整改。
二是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矛盾。2025年,中山市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举报投诉13260件,同比下降9.28%,实现2022年—2025年连续四年投诉量持续下降。噪声投诉问题同比下降20.29%,服务惠及群众近3.1万人次。
三是创新推进环境突发应急管理。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五个第一”要求,全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全面深化“市、镇、企”三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创新开展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系统应急实战化“双盲”演练,累计参与应急演练人员1403人次,全面提高应急响应水平。
二、2026年工作计划
(一)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目标,深化VOCs、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防治;二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持续对黑臭水体消黑消劣;三是推动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智能化电子台账全面覆盖,强化一般工业固废转移联单制度实施;四是继续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 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一是持续推进央督、省督整改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加大非现场监管执法与“三重”执法的结合。三是通过开展执法稽查、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执法培训方式,加大对镇街环境执法的督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山建设的实施意见》,依职能做好美丽中山建设统筹工作,全力创建美丽城市、美丽河湖等项目。二是加快推进“双碳”工作。持续做好控排企业碳排放监管工作,积极推广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申报备案。三是完成我市生态环境“十五五”规划编制。
(四) 提升环境治理效能。一是继续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加强对引进项目的指导,打通项目落地阶段环评审批中的堵点。二是聚焦“人工智能+环保”应用场景,推动生态环境业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传播,研发生态教育课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和参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