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相关文件和规定,结合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9日。
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15室;
2.电子邮箱:zssthjfxk@126.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