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前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维护生态环境法治统一性、规范性,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1年修订版) 》等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具体如下:
一、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1年修订版) 》(中环规字〔2021〕2号)作如下修改:
1.将第一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删除“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表述;“《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粤府〔2019〕6号)”修改为“《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粤府〔2023〕106号)”。
2.将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3.将第六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均修改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第二款第2点“(报告书一式10份,报告表一式3份)”修改为“一式2份”;第二款第3点“一式10份”修改为“一式2份”。
4.将第十七条中“批准”修改为“决定”。
5.将第十八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改为“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
6.将第十九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删除“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的”相关表述。
7.将第二十一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十日、七日内”修改为“一个工作日”
8.将第二十四条删除。
9.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第二十四条”。
此外,对上述涉及条款删减的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二、对《中山市生态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办法》(中环规字〔2024〕3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三、《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2年版)》(中环规字〔2022〕1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四、《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分类管理办法》(中环规字〔2024〕2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五、《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办法》(中环规字〔2025〕1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六、《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中环规字〔2022〕2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1年修订版)》(中环规字〔2021〕2号)、《中山市生态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办法》(中环规字〔2024〕3号)、《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环规字〔2022〕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分类管理办法》(2024年版)(中环规字〔2024〕2号)、《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办法》(中环规字〔2025〕1号)及依据该办法出具的相关专项有奖举报公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中环规字〔2022〕2号)同步废止。
附件:1.《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6年修改版) 》.doc
2.《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办法(2026年修改版)》.docx
3.《中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6年修改版)》.doc
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分类管理办法(2026年修改版)》.doc
5.《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修改版)》.doc
6.《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2026年修改版)》.docx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2日
政策解读:《关于修改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一张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