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157.28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8.35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4.36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493.6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25.56万吨。中山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2025年,中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157.28万吨,综合利用量约147.6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3.76%,主要利用方式为建材利用;处置量约9.61万吨,处置率为6.10%,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累计贮存量约0.21万吨。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8-纺织服装、服饰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67.49%、6.03%、5.26%、4.08%、3.29%,详细情况见图1。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炉渣、粉煤灰、可再生类废物、其他工业固体废物、污泥,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43.30%、21.86%、14.88%、6.26%、6.15%,详细情况见表1。


5.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中山市暂无专门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设施。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下同)产生量约38.35万吨,综合利用量约23.03万吨,利用率为60.05%,主要利用方式为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处置量约13.82万吨,处置率为36.04%,主要处置方式为D1-填埋;本年底贮存量约0.75万吨。
2025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5109.89吨,处置量5109.89吨,无害化处置率100%,处置方式为焚烧。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3-金属制品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7.39%、15.95%、15.81%、9.25%、1.48%,详细情况见图2。

2025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1.05%、20.46%、20.10%、16.25%、6.97%,详细情况见表3。
表 3 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5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约46.17万吨,其中省内转入本市12.94万吨、跨省转入本市3.27万吨,本市省内跨市移出18.65万吨、市内转移11.32吨。
2025年,本市共有18家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含医疗废物),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09、HW11-14、HW16-19、HW21-26、HW29、HW31-40、HW45-46、HW48-50共39种类别,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约57.36万吨/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04、HW06、HW08、HW09、HW11-13、HW16-18、HW21-23、HW29、HW31-36、HW46、HW48-50共27种类别,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约24.48万吨。2025年,共有2份危险废物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核准处置能力13625吨/年,实际处置量约5109.89吨。本市2025年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见表4。
表4中山市2025年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
2025年,本市实际申报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约8.24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危险废物约8.17吨,主要方式为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约0.08万吨,主要方式为D10-焚烧。
2025年,本市共有7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中山市危险废物设计处置能力约为28.64万吨/年,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5。
表5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三、生活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4.36万吨(其中: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9.8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234.3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2座,总处理能力为314.27万吨/年(8610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89.55%(其中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7710吨/日,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900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2020年起,中山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三大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不填埋生活垃圾,分别作为垃圾焚烧飞灰填埋设施和应急备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见表6。
表6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3.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2025年,中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358.31万吨,回收利用率达到41.8%,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65%。
本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25.61万吨,利用量为25.61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25.61万吨;可回收物回收量为124.18万吨,利用量为124.18万吨;有害垃圾清运量为70.69吨,利用量为70.69吨,无害化处理量为70.69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208.75万吨,利用量为208.75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208.75万吨。
四、建筑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493.6万吨,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为1314.2万吨,工程泥浆产生量为21.38万吨,工程垃圾产生量为114.44万吨,拆除垃圾产生量为31.28万吨,装修垃圾产生量为12.3万吨。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式以平衡利用(项目回填、土地平整等)为主,平衡利用量为1205.09万吨,资源化利用量为134.65万吨,临时贮存量为153.86万吨。
2.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12家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活动,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为562万吨/年,建筑垃圾主要处理设施情况见表7。
表7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五、农业固体废物
1.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我市水禽以外规模养殖场均配备有粪污处理设施。2025年畜禽粪污产生量6.39万立方米,利用量为5.54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率为86.67%。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3座,年污泥产生量为25.56万吨,处置量为25.56万吨,处置率100%。
2.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1家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本市污泥设计处理处置能力为32.85万吨/年,主要处理处置设施情况见表8。

1.回收情况
2025年我市再生资源回收样本企业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3.053338万吨,其中废钢铁242.04吨、废有色金属80.81吨、废塑料2460.96吨、废纸657.37吨、废家电108.07吨、废旧纺织品423吨、废玻璃222.9吨、其他26338.23吨。废轮胎回收量9万余个、废机动车回收量4万余辆。
注:数据来源于商务部业务系统的“绿色流通服务板块”和“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板块,仅为我市的样本企业在系统上填报的数据,无全市总数,且无废电池(铅蓄电池除外)的数据。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拆解处理情况
本市暂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
3.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及拆解处理情况
我市有百德瑞(中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再利用,该公司2025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量约40吨,梯级利用量约40吨。
4.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5年,我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3家企业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量4万余辆。
5.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
2025年,本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为0.044亿个,外卖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为0.063亿个。
注:数据来源于商务部业务系统绿色流通服务板块,仅为我市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样本企业(约110家)在系统上填报的数据,且计量单位为个,无全市总数。样本企业没有快递企业,此项无数据。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未监测到有数据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