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南区文强洗水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的函
中山市南区文强洗水厂:
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中山市2025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工信〔2025〕42号)规定,你厂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026年4月,你厂向我局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经审,报告存在数据缺失、计算错误、清洁生产审核绩效缺乏实测数据作为支撑等问题。同时,我局在2026年4月对你厂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环罚字〔2026〕2022号),属于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经研究,我局对你厂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作出“不合格”的决定,你厂须纳入下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