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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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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大涌镇万成洗水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综合科发布日期:2026-08-25 分享: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大涌镇万成洗水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的函

中山市大涌镇万成洗水厂:

  根据《关于公布中山市2025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工信〔2025〕42号)规定,你厂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根据你厂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起始日期为2024年7月-2026年2月,共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8项,其中包括“锅炉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中水回用设施升级改造”2项中/高费方案。经审查,报告编制存在单位能耗物耗数据计算有误、水平衡输入输出不匹配、产污情况不完整、审核前后缺乏污染物产生量实测数据作支撑等问题。同时,我局于2025年12月对你厂超过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中环罚字〔2025〕2030号)。“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开始至验收期间,发生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属于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经研究,我局对你厂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作出“不合格”的决定,你厂须纳入下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