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中山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山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请各企业按照国家及省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管理要求履行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杨小华 联系电话:88363310)